各位老师:
2013年下半年全校科研业绩的汇总统计工作于本通知发布日开始,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时段:2013年7月1日――12月31日。
(2)统计对象:全校在编人员。
(3)统计内容:论文、著作、教材、科研获奖、知识产权、成果应用、美术作品、项目等。
(4)此次统计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修订)》(浙树办科〔2013〕18 号文件)执行。一级、核心期刊和一级出版社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2012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2012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核心期刊目录(最新版)、国家一级出版社目录(浙江大学出版社定级最新标准)执行。
(5)被SCI、SSCI、EI、A&HCI、ISTP、ISSHP收录的论文将委托浙江大学图书馆统一检索。
(6)此次统计在科研系统上进行。科研系统有关说明如下:
①科研系统在学校内网,科研处网站主页的右下角——“科研系统”。
②用户名是各位老师的工号,密码为0。
③各位老师进入系统后,请先完善或修改个人信息,再按系统提示填报科研项目和成果。
④科研成果和项目由第一作者或负责人来填报,并上传电子版支撑材料(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的封面、扉页、目录及有关页面;成果获奖、知识产权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项目的合同书或结题证书、到款证明。),其他人员不再填报,请成果和项目成员间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学生论文和项目由指导老师或第一指导老师填报。第一单位为外单位的成果和项目,由我校参与人员填报。
⑤成果和项目填报完毕后,请及时提交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完成后提交给科研处成果管理员。
⑥双肩挑和行政人员的成果和项目业绩如要统计到学科所属的学院,请在填报时将“所属单位”选择为相应的学院。
⑦2006下半年到2012上半年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已批量导入,各位老师的项目和成果如有缺漏,请报给科研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再报科研处。系统中尚未导入2012下半年和2013上半年的科研业绩,未导入的业绩将由科研处录入。
⑧由于科研系统尚在开发完善中,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问题。各位老师在操作过程中,发现有什么问题或有待完善之处,请向科研秘书提出,由科研秘书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科研处,再由科研处和开发公司进行沟通完善。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4年1月6日前完成此次科研统计工作。科研处联系人:杨二辉,电话:8831,外线88299831.
特别注意:
本次统计需要提交的东西
1 在科研系统网站填写相关信息。
2 在科研系统网站上传每条统计信息的支撑材料电子稿,上传到网站。
3 提交每条统计信息的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给科研秘书。
注意以下几条规定:
1 横向课题只有经费分,经费以实际到校金额为准,需要提交财务处的经费到账通知单或者科研处签过字的经费分配单复印件,上传网站。
2 非本学期立项或结题的,正在进行中的课题请不要填写。
3 非课题负责人请不要填写,如果和校外合作申报,不是课题负责人的项目,以实际进入我校的经费为准,只计算经费分。
4 院级所有课题都不计算科研分,请不要填写。
2013年12月16日